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4〕1号),现发布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专题(第三批)通知。
一、通知对象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重点区域包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
2、2023年度首次认定和复审通过的、且未在本年度享受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
3、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新引进并在市科委高企管理系统完成迁入、且未享受过市级或外区区级高企补贴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资助内容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重新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注: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填写流程
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填写相关信息。本专项免申即享。
四、填写时间和联系方式
填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
咨询电话:68542222-88255
技术支持:20231082-891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