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及《浦东新区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任务要求,结合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重要指示,积极承接“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中心功能区(以下简称“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建设任务,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自贸试验区统筹联动,打造集合商品线上线下展示、交易等各类活动的区域,全力做好模式创新、主体集聚、载体建设、服务提升等工作,拓展产品贸易、数字服务、双向投资国际合作新空间,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功能模式创新行动
1、探索完善全球分拨中心功能。在海关等部门的指导下,推动仓储物流企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完善软硬件基础设施,探索完善兼具多种海关监管功能的全球分拨中心,推动保税货物、跨境电商货物同库运作并实现账册转换。
2、拓展跨境电商海运进出口模式。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外高桥出口监管场所建设,优化跨境电商海运出口申报服务,提升物流综合配套服务能力,鼓励企业扩大跨境电商B2B进出口规模。
3、加大数字化场景应用探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入数字身份跨境互操作平台、合作先行区电子认证服务互通平台等数字化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化原产地证书等数字化单证业务国际互认。
(二)多元主体培育行动
4、加快引进龙头企业。持续挖掘“丝路电商”业务应用场景,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商务龙头链主企业,助力中小企业搭载电商大平台“抱团”出海,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丝路电商”产业生态圈。
5、培育发展工业品电商平台。落实市、区商务委关于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着力推动工业品B2B跨境出口业务,支持培育相关企业打造工业品跨境电商平台,推动工业品“走出去”,拓展“丝路电商”伙伴国服务网络。
6、着力培育专业化服务商。加快引进培育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推动专业化服务商为企业提供仓储物流、市场推广、业务代理、商务咨询等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整合销售和备货渠道,降低综合成本。
(三)载体设施提升行动
7、推动“丝路电商”创新基地建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用好“创新基地”等载体设施资源,推动运营主体为企业提供孵化培育、贸易对接、直播带货等活动场所及线下配套服务。
8、推动“丝路电商”国家馆等载体建设。进一步推动“丝路电商”伙伴国设立集商品、旅游、文化展示与交流功能于一体的国家馆,将更多伙伴国优质产品引入国内市场。设立“中国好物馆”展示专区,助力国内老字号、网络新消费品牌等“走出去”服务国际市场。
9、引导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等各类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海外仓建设。鼓励海外仓龙头企业盘活存量资源,助力中小贸易企业依托海外仓拓展海外市场。推动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布局集仓储物流、分拨配送、售后服务为一体的海外营销网络和海外服务仓。
10、支持企业在“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设置前置仓。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前置仓提供便利化支持,鼓励企业利用现有仓库设施,完善非保入区、短期仓储、组货拼箱以及报关、查验等功能,提升跨境业务运作效率。
(四)综合服务优化行动
11、做强“丝路电商”公共服务。加强与“丝路电商”跨境服务平台对接,推动“线上国家馆”专区建设。结合“丝路电商”创新基地进行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为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法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财务咨询、涉外保险、跨境物流、海外仓等各类服务资源。
12、做优“丝路电商”境外投资服务。加强境外投资指导,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服务平台作用,打造“丝路电商”境外投资服务专区。开展境外投资政策宣传推介,加强境外投资风险提示,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贸合作提供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保障。
13、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功能。搭建企业与商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流渠道,推动金融机构加强汇率避险、出口退税等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沟通协调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加强跨境贸易合规指导,提升企业跨境贸易管理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元化的跨境金融服务产品,加强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为企业量身定制跨境收付结算、跨境投融资、海外仓融资等金融服务方案。
14、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落实国内外人才支持和服务政策,进一步集聚高层次战略人才。面向校园、社会开展“丝路电商人才对接”主题招聘活动,提供人才招聘精细化对接服务。深化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功能,完善外国人办证服务,不断提升海外人才及相关人员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五)交流合作拓展行动
15、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组织开展“丝路云品”、“外高桥全球选品会”等主题促消费活动。举办“丝路电商”特色产品推介会、集采对接会等,促进电商平台、线下商家与伙伴国贸易商对接合作。发挥专业贸易平台服务功能,助推伙伴国贸易商参加各类进口商品展览会,多渠道创造贸易机会。鼓励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自贸试验区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等拓展功能,开展商品展示、文化交流等活动,增强国际合作交流。
16、开展“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宣传推介。持续推介“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发展环境及政策,扩大影响力和显示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培育,对经市商务委认定的跨境电商出海品牌企业,在企业注册境外商标、申请境外专利等方面给予支持。
17、开拓“丝路电商”研修与培训功能。在相关部门、高校等单位的支持下,开展“丝路电商”专题研修活动,为“丝路电商”伙伴国培训电子商务、数字商务等人才。支持在“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提供市场化的电子商务、数字商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商业模拟创新挑战赛并对接转化相关获奖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方协作。与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帮助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落实各项“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建设举措。
(二)落实专项政策。统筹用好市、区专项资金政策,保障“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相关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推广。挖掘总结“丝路电商”中心功能区建设中的创新经验和案例成果,加强宣传推广,吸引更多优质企业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