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水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79号)等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加快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现启动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煤炭、电力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供应单位。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征集范围
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高效冷却或洗涤、非常规水利用、用水智能管控、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等方向,以及适用于长江经济带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1.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主要指将高耗水生产工艺替换为更节水或低水耗的新工艺,以减少水资源使用和浪费。
2.高效冷却或洗涤。主要指以较少水耗实现高效、环保洗涤或通过循环利用等方式达到冷却效果等。
3.非常规水利用。主要指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替代常规水用于工业生产。
4.用水智能管控。主要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工业用水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高效用水。
5.节水减污降碳协同。主要指采用节水减污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控制等手段,推动不同水质特点废水协同处理。
(三)征集类别
主要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1.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集成创新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有阶段性成果、节水效果明显、知识产权明晰,并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2.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3.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单位自愿提出申请,于2025年5月25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中的工艺、技术、装备关键核心指标有更新的,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递交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送一门式受理窗口,申报材料受理(快递)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1楼。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市能效中心 李浩楠 18917611738
市经济信息化委 毛俊鹏 23119418
市水务局 张宁腾 3206695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