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2024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清洁生产资金申报通知

   2024-07-18 18 0

导读

为鼓励临港新片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企业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鼓励临港新片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企业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清洁生产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启动临港新片区2024年度清洁生产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且自临港新片区承接该事项以来列入本市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以及在临港新片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的园区内企业。

二、申报要求

1、临港新片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项目符合国家、本市及临港新片区产业政策导向。

4、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项目验收,符合国家和本市节能、环保等强制标准。

5、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资金扶持:

1、项目实施企业不具备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能力而自行开展审核,或提供审核服务的咨询机构不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要求。

2、审核报告中审核重点存在重大遗漏或清洁生产目标设置存在重大问题,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

3、使用国家或本市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生产国家或本市已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产品、副产品或生产、服务过程中含有或使用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禁用的物质。

4、污染物排放浓度未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限额;尚未完成本市能源消耗控制指标;审核周期内存在节能环保违法违规为或审核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且尚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5、实施清洁生产前 3 年内,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有严重失信信息。

6、实施企业或咨询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审核材料。

7、清洁生产审核自备案之日起,超过 3 年未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的。受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的事项影响的除外。

8、已从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企业在线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具体步骤如下:

1、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

2、在“切换部门、区、管委会”中切换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3、点击“线上服务”;

4、在“办事汇”中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

5、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政策大厅”,检索政策名找到对应政策,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6、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7、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五、补贴说明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其中完成全面清洁生产审核且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原则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在临港新片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的园区内开展简化审核且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原则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临港新片区将按照扶持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列入下一年度资金计划。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查看更多资讯
最新快讯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