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3年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导读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运营机构:为落实上海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能级水平,发挥产业基地承载产业、集聚资源、服务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运营机构:
为落实上海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能级水平,发挥产业基地承载产业、集聚资源、服务企业、研发创新的独特优势,促进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工作遵循规范认定、示范引领的总体原则进行,以产业发展为基础,认定一批市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
二、工作内容
1、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集聚区运营机构。
2、申报类型
申报单位按综合类和特色类两类进行申报,结合基地建设所处时期和目标指标实现进度,阶段性细分为示范型产业基地和培育型产业基地。示范型产业基地是指经过评审,已经达到《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以下简称“申报条件”)(见附件)目标指标的基地;培育型产业基地是指经过评审,可以在未来三年内达到“申报条件”中示范型基地的目标指标。
3、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参照“申报条件”进行建设,重点包括基地产业定位、开发规模、产业能级、招商引资等。
4、评审认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对符合建设准则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分别认定为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型基地和培育型基地。
三、支持政策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对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进行授牌,组织平台和渠道进行宣传;优先支持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相关示范基地和园区,优先支持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推荐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参加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日前,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sheitc.sh.gov)网站首页“应用平台”登录“上海市数字产业运行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并在线打印,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促进会(地址:浦东新区懿德路519号1号楼601室;邮箱:(Gongxy@sispa.cn)。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促进会
张岚,电话15002184407;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黄琳,电话23119340;
技术支持
曹辉,1811594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