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工作的通知
导读
根据《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沪府办发〔2023〕8号)、《上海市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沪经信制〔2023〕62号)、《松江区关于加快长三
根据《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沪府办发〔2023〕8号)、《上海市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沪经信制〔2023〕62号)、《松江区关于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23〕1号)及《松江区推进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智能工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沪松经〔2024〕2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4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工作。
本次智能化评估诊断工作针对经认定的市级、区级服务机构为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化评估诊断服务给予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入选《上海市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目录》或被认定为松江区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2、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已为松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智能工厂线下评估诊断工作并出具智能工厂评估诊 断报告,需满足下列要求:(1)诊断报告日期需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14日间;(2)被诊断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被诊断企业属于松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全年产值大于2000万元;(4)评估诊断报告需按照市经济信息化委制定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诊断报告模板(附件4)要求进行编制,并备齐要求的附件;(5)被诊断企业诊断报告已获得区级、市级诊断补贴的不重复补贴。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24年松江区智能化评估诊断扶持资金被诊断企业汇总表(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诊断报告;
5、 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区经委(人民北路3456号松江区经委2号楼917),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jzngc@163.com。
2、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3、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区经委组织入选《上海市智能工厂评估诊断质量监督第三方机构名单》(沪经信制〔2023〕848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诊断报告质量和过程合规性审查,确定评估诊断报告分级及具体扶持金额。
联系人:王老师 37737283
裴老师 1880173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