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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崇明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1-07 8 0

导读

各申报单位:为进一步培育和促进崇明区“2+3+N”生态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2号),现开展崇明区2025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

各申报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促进崇明区“2+3+N”生态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2号),现开展崇明区2025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报单位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2026年)》(附件2)要求,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崇明区”,点击“立即办理”即可进入申报页面(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f3c78968-b246-4618-9d2f-6f9fbd3be2f1)。

第二步:网上填写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其中,企业年审报告的出具方原则上应为《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名单》中A类或B类审计公司。

第三步:下载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其余所需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m5835@126.com,并与我委进行电话确认。

第四步:确认后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胶装后递交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生态服务区综窗6号-15号窗口;窗口联系人:黄建琴;联系电话13761464219。

        2025年第一批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2月21日,过时不再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初审由本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其后会同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成员单位,综合打分确定名单后,转报市发展改革委终审。

        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区发改委联系人:陈冲、杨姚瑜

联系电话:69695879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2026年)


附件: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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