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


导读
一、资助对象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二、资助形式及标准国际及国家级奖项资助新获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每项≤50万元。新获批中国专利金奖、外
一、资助对象
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资助形式及标准
国际及国家级奖项资助
新获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每项≤50万元。
新获批中国专利金奖、外观设计金奖、版权金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每项≤30万元。
新获批中国专利银奖、外观设计银奖、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项≤10万元。
市级试点示范单位配套资助
新认定或验收通过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企业综合能力提升资助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
有效发明专利≥3件,2024年累计发明专利申请≥3件或2025年PCT申请≥2件;有效注册商标≥2件(主商标注册满1年)。
备案专利产品2024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
2024年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300万元。
未列入上海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
高价值发明专利资助
提交专利导航/布局报告,且有海外同族授权专利≥2件。
备案专利产品2024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或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
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内优秀专利,资助≤10万元(同一单位限1件/年):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资助
新培养知识产权中高级人才(专利代理师或副高以上职称,在职满1年):每人≤5万元。
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资助
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获得专利转让/许可并实施:按实际交易额10%资助,年度总额≤10万元。
要求:非关联交易,转让后申报人为专利第一权利人。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
2024年完成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贴息(仅计算知识产权质押部分),年度总额≤10万元。
三、办理流程
免申即享类(如国际/国家级奖项、新认定市级试点示范单位):
网上确认,截止日期:2025年9月30日。
申报受理类:
高价值专利/专利转化/质押贴息:受理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15日。
人才培养资助:受理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16日。
四、申报材料
通用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相关证书/合同/发票等。
专项材料:
综合能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人员社保证明、专利/商标证书、质押登记文件等。
高价值专利:专利导航报告、海外授权证明、产品备案及经济效益证明。
质押贴息:贷款合同、质押登记通知书、还本付息凭证等。
五、注意事项
申报人非专利第一权利人的,需其他权利人出具授权声明。
同一专利/人才/项目不重复资助,与其他政策从优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