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的通知
导读
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嘉科规〔2023〕2号)相关要求,区科委拟对纳入2023年度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双创载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
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嘉科规〔2023〕2号)相关要求,区科委拟对纳入2023年度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双创载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上海市或本区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并完成2023年度国家火炬统计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其中,《关于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沪科〔2023〕417号)中评价为优秀或者良好的创新创业载体,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再进行区级绩效评价。
二、评价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重点评价各类载体在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2月5日-2月28日;
2、填写《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申请表》,所有附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3、专家答辩会评时间待确认后再另行通知,会评时请准备答辩PPT汇报10分钟;
4、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jdqkwcxfwk@163.com;
5、纸质材料一式叁份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提交至嘉定创新创业大厦二楼205室科创服务站(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受理窗口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申请表》-众创空间.docx
《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申请表》-科技企业孵化器.docx